用户在后台给我留言,让我写写乡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的下一个岗位一般是些什么。
乡镇纪委书记,在乡镇领导岗位中,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。
编制属于乡镇,但很多时候,工作又被县级纪委监委统筹了。
导致有时候很尴尬,不属于县纪委监委的人,干着县纪委监委的工作。
在乡镇,又没有太多的归属感,乡镇干部又认为他是县纪委监委的人。
总之,有时候还是很尴尬的。
那么,乡镇纪委书记(不包含直辖市、副省级市和省直管县的乡镇)的下一个岗位,一般是些什么呢?我认为,总的会有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晋升提拔。
这种比较罕见,不过对于那种特别优秀,成绩特别突出,上级领导十分赏识的,这样的安排也没有什么突兀,岗位嘛,也没有特别的指向,比如正科长级的巡察组长,也是一个选项。
二是进一步使用到县级纪委监委工作。
这个比较常见,一般情况下乡镇纪委书记干得好,进一步使用到县纪委任常委也很合理,有些地方对乡镇纪委书记任县纪委常委,认为是平级交流,也有些地方认为是进一步使用,还开展了推荐考察,我觉得要算做进一步使用也没有问题。
三是平级交流到县纪委监委的内设部门。
比如交流到县纪委监委的内设部门,如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,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长,或者副科长级纪检监察专员,等等类似的岗位。
四是交流到其他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。
这样的安排不太常见,好像这些年各地的纪检监察系统似乎有些自成体系了,说好听点,是专业化,说直白点,有点自闭,所以和其他部门单位交流的越来越少。
五是转岗到其他乡镇领导岗位。
比较好的安排是进一步使用为乡镇党委副书记,其他的安排嘛,转岗为组织委员也不错,起码还算在同一梯队,如果转岗为党委委员副乡镇长,那就明显的隐形低一个层次了。
总的来讲,乡镇纪委书记这个岗位,在县纪委监委的干部看来,他们属于乡镇干部,在乡镇干部看来,他们又属于县纪委监委统筹的,和乡镇干部有隔阂。说是专业型干部,谈不上,说综合型干部,更谈不上,还是有些尴尬,不过,这个岗位的重要性,那是不用怀疑的。